發布時間:2022-10-26 07:00:13 文章作者:知網小編 www.bear18.com
要遵循客觀、公正、合法的原則,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對學術不端行為的懲處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理辦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高等學校黨委和行政部門要根據學術不端行為的性質和情節輕重,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學術不端行為人給予警告直至開除等行政處分;觸犯國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于其所從事的學術工作,可采取暫停、終止科研項目并追繳已撥付的項目經費、取消其獲得的學術獎勵和學術榮譽,以及在一定期限內取消其申請科研項目和學術獎勵資格等處理措施。 查處結果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通知強調,高等學校在調查和處理學術不端行為過程中,要查清事實,掌握證據,明辨是非,規范程序,正確把握政策界限。 對舉報人要提供必要的保護;對被調查人要維護其人格尊嚴和正當合法權益;對舉報不實、受到不當指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澄清并予以保護。
學術不端是指學術界的一些弄虛作假、行為不良或失范的風氣,或指某些人在學術方面剽竊他人研究成果,敗壞學術風氣,阻礙學術進步,違背科學精神和道德,拋棄科學實驗數據的真實誠信原則,給科學和教育事業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極大損害學術形象的丑惡現象。 研究結果應該建立在確鑿的實驗、試驗、觀察或調查數據的基礎上,因此論文中的數據必須是真實可靠的,不能有絲毫的虛假。 研究人員應該忠實地記錄和保存原始數據,不能捏造和竄改。